日本在華佔領期間對「抗日者」的處置、罪名與宣傳話術

整理要點:用語與罪名、實際處置手段、宣傳藉口(如「維持秩序」「日華親善」)、典型案例與總結。

目錄

一、官方用語與罪名/藉口

日本在佔領區對抵抗運動與抗日人士常以下列標籤與「治安」名義定性,藉此剝奪其政治正當性:

用語/標籤含義/目的宣稱理由(對外口徑)
山賊/匪賊/土匪 將有組織的抗日武裝描述為「非法武裝」「盜匪」 以「剿匪」「平亂」處置,迴避其抗戰正當性
叛亂/反叛/擾亂治安 把抵抗行動視作對佔領政權的叛亂 以「維持秩序、保障治安」為名進行鎮壓
共黨/共產主義者 將抗日力量與「共產陰謀」掛鉤 以反共、反顛覆為由擴大取締範圍
「日華親善」話術 分化、利誘地方勢力與民眾合作 宣稱「共存共榮」「合作建設」,抹黑抵抗者為「破壞和平」

二、實際處置手段

三、宣傳與話術(「維持秩序」「日華親善」等)

官方口徑常見訴求包括:

四、實例與代表性政策

五、綜合觀察與結論

日本在侵華期間,對「抗日者」的定性與處置屬高壓殖民式統治:一方面以「治安」「秩序」「反共」包裝鎮壓行動;另一方面在實務上採取羈押、酷刑、即決處刑、掃蕩與集體懲罰等手段,並輔以宣傳、分化與合作政權建置,以去政治化、犯罪化方式剝奪抵抗運動的正當性與群眾支持。

附:備註與延伸閱讀

本頁為整理性內容,建議搭配學術專著與檔案閱讀(如:關於憲兵隊 Kempeitai、三光政策、佔領區治安體制、宣撫政策等主題的研究)。若需正式引用,請以原始史料為準。